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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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湛江市平洋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雷州市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湛江市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湛江市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湛江市公路管理局没有支付原告湛江市平洋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涉案的收费公路年票制收费补偿款12909846.09元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限被告湛江市公路管理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原告湛江市平洋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收费公路年票制收费补偿款12909846.09元。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湛江市公路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