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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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莒南县东兴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登记在莒南县东兴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鲁Q×××××号车辆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