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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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依家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伊家爱车科技有限公司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开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21执保17号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州依家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伊家爱车科技有限公司、陈学强、曾秀英、汤磊、邹贵生、彭孝琴、陈学明、邹生艳: 关于申请人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保全人贵州依家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伊家爱车科技有限公司、陈学强、曾秀英、汤磊、邹贵生、彭孝琴、陈学明、邹生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063057.6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完成如下执行工作及措施: 1、冻结被保全人贵州依家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23×××51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0元; 2、冻结被保全人贵州伊家爱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520501101873000001461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90157.41元;冻结被保全人贵州伊家爱车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82×××31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0.00元。 3、冻结被保全人彭孝琴中国工商银行24×××62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2178.93元;冻结被保全人彭孝琴贵州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62×××94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0.28元;冻结被保全人彭孝琴中国招商银行62×××71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65.26元; 4冻结被保全人陈学强中国农业银行62×××74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267.78元;冻结被保全人陈学强中国农业银行62×××63银行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507.79元。 5、冻结被保全人邹贵生中国工商银行24×××09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493.03元;冻结被保全人邹贵生中国农业银行62×××70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0.00元;冻结被保全人邹贵生财付通存款4659.23元; 6、冻结被保全人陈学明贵阳银行6***60350001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20.17元;冻结被保全人陈学明贵州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62×××21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25.19元;冻结被保全人陈学明中国工商银行24×××49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27.72元。 7、冻结被保全人曾秀英招商银行***9820001存款元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12.51元;冻结被保全人曾秀英中信银行6217713200539322000001账户,以1063057.61元为冻结金额,实控金额0.00元;冻结被保全人财付通存款4422.00元。 至此,申请人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121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黄 维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罗海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