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保165号 申请人李国华与被申请人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5财保11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7月2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在隆化县水务局的隆化县伊逊河县域段、伊逊河支流北段、伊逊河支流南河段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工程款1855422.56元。本院于2020年7月24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