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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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莱阳市沁知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2018)鲁0682民初720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莱阳市沁知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50元,退还被上诉人莱阳市沁知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0元予以退还;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