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重庆凯蒂斯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金网运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连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重庆凯蒂斯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的账户31×××50的存款4328280.6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福建金网运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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