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市大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926民初1121号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丙江。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文明,广东憬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濮阳市大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葛培宾。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濮阳市大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0日立案。2020年7月20日,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914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审判员唐辉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杨家祥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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