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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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海鑫国际线材有限公司 山西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16层16D、16C、16B三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X京房权证东私字第XXXX号、第XXXX号、第XXXX号)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支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本金七千五百四十七万九千九百二十六元五角及利息(从二○一四年三月五日起至全部本金清偿之日止,按照日千分之零点五计算)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十五万零三百元,由被申请人***负担(于裁定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