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兴洲路支行
承德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承德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186051.00元工程款,期限一年。

此款冻结期间不得支取,否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需支付,提存至隆化县人民法院标的款暂存账户(开户行: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账号:50×××23)。

案件申请费14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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