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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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兴洲路支行 承德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承德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186051.00元工程款,期限一年。 此款冻结期间不得支取,否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需支付,提存至隆化县人民法院标的款暂存账户(开户行: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账号:50×××23)。 案件申请费14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