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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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福建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工程款926,17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9年1月20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69元,减半收取6,984.50元,由被告福建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3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