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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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梓金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宗贺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本院2019年9月4日对被执行人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大连支行35×××27账户内存款3269226.24元的冻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复议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