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汉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法院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81执373号 王宇婷、刘新月、吉林省汉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王宇婷、刘新月与吉林省汉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吉林省汉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执行费50元。至此,王宇婷、刘新月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5民终12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