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将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相当于人民币58600元的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