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星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禧富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星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18)新2301民初292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新疆禧富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8137元、上诉人河北星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889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