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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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给原告***174897.5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02元,由原告***承担502元,由被告***、***共同承担1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