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江苏阳光新格栅栏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阳光新格栅栏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8万元或查封、扣押该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78万元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