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115135元,冻结期限为自本裁定之日起一年。

案件申请费1096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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