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裴滨与***于2012年7月20日签订的《个人房屋购买权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购房款600000元,并支付以6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10月30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76.15元,诉讼保全费3214.5元,合计18790.67元,由被告***、***负担7757元,由原告***、***负担11033.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7-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