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市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华方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019)苏0205执1670号案件的执行。 和解协议履行期间,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不予解除。如需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否则查封、冻结效力消灭。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内申请对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