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嘉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上海博古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无锡嘉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博古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货款44,875元;

二、无锡嘉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博古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44,875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其中,2019年2月22日起至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8月20日起年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0元,由无锡嘉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7-6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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