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蒙城县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安建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蒙城县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95231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从2018年1月31日起至付清款之日止); 二、原告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被告蒙城县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21949611.71元; 三、驳回原告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蒙城县玖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费12819元,由原告负担40219元,被告负担6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