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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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7民初152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迎,天津星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艳超,天津星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冯风伟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2020年7月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7-7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