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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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康达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款项5万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5年4月3日起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上均按照5万元为基数);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