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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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冀坤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深州市邵甫村嘉鑫家庭农场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案按上诉人安平县冀坤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150元,减半收取1075元,由上诉人安平县冀坤水泥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7-15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