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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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北方蓝天热力有限公司 黑龙江瑞基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支行 黑龙江省鑫源物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肇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留并提取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鑫源物业有限公司、肇源县北方蓝天热力有限公司、黑龙江瑞基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拍卖抵押物剩余款(偿还贵处执行案件后剩余的拍卖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如不足伍佰万元则以剩余款实际数额为准。 在贵院给付上述款项时,请将此款提存至肇州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户名:肇州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支行,帐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