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肇源县北方蓝天热力有限公司
黑龙江瑞基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支行
黑龙江省鑫源物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肇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留并提取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鑫源物业有限公司、肇源县北方蓝天热力有限公司、黑龙江瑞基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拍卖抵押物剩余款(偿还贵处执行案件后剩余的拍卖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如不足伍佰万元则以剩余款实际数额为准。

在贵院给付上述款项时,请将此款提存至肇州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户名:肇州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州支行,帐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6-15
发布日期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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