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蜀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长光通信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302执2723号

长光通信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成蜀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长光通信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与成蜀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苏1302民初7281号,申请执行标的为122199.50元。在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123932.50元【货款118265.5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3934元、执行费1733元】,并已经将上述款项中的122199.50元通过银行汇款至申请人指定账户,其余1733元已汇至本院执行费专用账户。

至此,关于长光通信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与成蜀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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