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富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天等大元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决议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2019)桂1425民初441号民事判决;

2、广西天等大元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1日作出的股东会议决议无效。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广西天等大元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广西天等大元碳酸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20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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