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曹县供电公司 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菏支行 山东省电力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曹县青菏办事处交通佳园业主委员会的起诉; 曹县青菏办事处交通佳园业主委员会预交案件受理费100元退还缴款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