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港好江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603执保121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港好江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依据已发生效力的(2020)豫0603民初63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的要求,已办理完结。现将办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已于2020年7月14日解除对被告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万元的冻结。 现将上述情况反馈给你庭,由你庭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告知当事人。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