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鸿湖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澜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鸿河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二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红狮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汇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佛山市鸿湖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村潘一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山红狮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华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鸿河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二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13000000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6-25
发布日期 2020-07-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