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云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闽0102民初1024号 原告:福州市顺昌商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俊奇,福建沃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建云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喜国,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利,系公司员工。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于2020年2月17日受理原告福州市顺昌商会诉被告福建云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福州市顺昌商会提出下列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福建云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7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20年1月2日,被告福建云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支付其单位员工工资,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7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为支付员工薪资,借款期限为1个月,月利息2.2%,到期还本付息,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现借款期限已经届满,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未偿还借款。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于2020年7月8日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福建云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万元,本案纠纷就此了结;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400元,保全费4020元,均由被告福建云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共同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