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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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2019)苏0925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7-6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