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聚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015867.23元。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7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