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甫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中科保瑞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安徽中科保瑞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安徽甫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611713.86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自2019年6月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643元,减半收取计5321.5元,由被告安徽中科保瑞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