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濉溪县宏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三宝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原告安徽三宝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解除对被告濉溪县宏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开户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提口支行账号为34×××90的银行存款157万元的冻结。 案件受理费933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4334元,由原告安徽三宝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