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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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503民初1499号 原告:河南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延坤,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彭瑞利,大沧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河南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7日立案。原告河南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河南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6-2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