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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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先声电器有限公司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洛阳大金商贸有限公司 洛阳市中旭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先声电器有限公司、洛阳大金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市中旭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41944.85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7-22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