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嘉华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靖远新发陶瓷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被执行人甘肃嘉华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入第三人张重勇在农行河南焦作站前支行622848237951182****账户的存款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23
发布日期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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