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运城市恒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运城市恒生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耀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运城市恒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05×××71)银行存款3248556.85元及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存款1829395.07元。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4-30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