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宝华支行的银行账户40×××63的存款,冻结限额以3,397,946.7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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