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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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恩刻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恩刻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7,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上述指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677元,减半收取3,338.50元,原告负担479.58元,被告负担2,858.92元(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