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端凝珠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372号裁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持有的赫美联合二期(深圳)消费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9.67%股权、深圳桔子时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赫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70%股权、深圳市端凝珠宝有限公司7.36%股权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变更商事登记事项的限制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4-09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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