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龙凤织物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庆颖纺织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佛山市南海兴煌内衣配件厂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604执843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东莞市龙凤织物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媚斯内衣厂、佛山市南海兴煌内衣配件厂、佛山市南海区庆颖纺织有限公司、佛山市金途纺织有限公司、管政、刘召梦、管斌、赖小连、潘少芳、刘坚敏、刘金秋、王凤萍: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诉东莞市龙凤织物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媚斯内衣厂、佛山市南海兴煌内衣配件厂、佛山市南海区庆颖纺织有限公司、佛山市金途纺织有限公司、管政、刘召梦、管斌、赖小连、潘少芳、刘坚敏、刘金秋、王凤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管政名下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旗峰路8号金色溪谷花园2号楼1804房屋,并以1287085.40元成交,另,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刘金秋银行存款1734357.04元,上述款项在扣除执行费55150元,拍卖佣金3600元后,余款2962692.54元已向申请执行人江少俊退付,此外,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