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 南通建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南通建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质保金150000元、催款损失费20000元、诉讼律师费5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150000元为本金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10月7日起算至债务履行完毕时止);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账号:25***05896,收款人:泗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转账时请注明裁判文书案号及当事人的姓名)。 案件受理费2675元,由被告南通建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7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