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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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华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城投滨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包头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包头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