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102民初3595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路平,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浩杰,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支公司,住***。

负责人:蔡艺桥。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后,原告明确表示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并提交撤诉申请书一份。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7-17
发布日期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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