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184民初390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磊,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凯凯,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丽仪,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裁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在本院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7-16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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