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604执恢272号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执行李峰、盛俊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6)粤0604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李峰、盛俊林共有的佛山市南海区XX号XX栋XXX房(合同号:20XXX98),拍卖成交价为5521516.48元。竞买人已足额向本院缴纳拍卖款,该款项清偿本案申请执行人抵押优先债权2698896.5元,退缴本案执行费22501元,退缴司法拍卖服务费3000元,余款2797118.98元移送分配。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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