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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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齐善水产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西安市莲湖区齐善水产商行、泌阳县鑫发食用菌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第19489632号“干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00元(原告预交),由被告齐善商行、鑫发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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