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顺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长阳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北京长阳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支行账号为×××的账户中的存款4620142.48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担保人姜凯、赵艳洲名下位于房山区良乡地区××家园×号楼××层×单元×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京(2018)房不动产权第XXXX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9-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